联系我们 电子图书馆 加入协会
官方微信
官方公众号
协会小程序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外贸预警
我国将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发布时间:2024-11-29        浏览次数:32        返回列表

新华社北京1127日电 (记者邹多为)记者27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日前就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1215日起,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根据公告,自1215日起,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三、企业管理”项下“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的要求。但在申报环节,企业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并对真实性负责。

公告还明确,1215日起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在上海、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试点,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

友情链接:  乐清市人民政府   虹桥门户网   浙江省模具行业协会   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乐清市输配电行业协会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门户网   温州总商会网   博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