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很感谢您能在繁忙中抽出时间来读我的这一封信,我是一名打工者,是在一个国企里打工的,现在我有一事不明,可否予以指教:就是关于女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说,在女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就是我想说,如果我的产期是在8月10号,而我的合同是于9月底到期,这怎么算呀,到9月底单位解除我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呀!!!9月本来应该是我的产假时间,我不知道他们9月底解除我的劳动合同的话是否算违规的行为!!望予以指教,我将不胜感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