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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罚代管催生粗暴执法 江苏将出省级城管工作规章
发布时间:2009-03-23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孙如林透露,江苏省明年将出台一部统一规范全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政府规章。

  近日,由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和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的视察调研组前往淮安、张家港、无锡等市县,调查城管队伍在执法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不少执法人员反映,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面临部门利益的障碍;一些欠发达的地区还存在以罚代管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催生了“粗暴执法”现象的屡屡发生。

  据介绍,这部即将出台的省级城管工作规章,将明确解决上述问题,同时包括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和申报程序,市、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相关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制度与机制等。

  孙如林说,江苏还将研究制订全省统一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减少执法人员的裁量度,防止行政处罚权的滥用。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面临争议 欠发达地区以罚代管催生“粗暴执法”

  江苏官员再说城管那些事

  ●城管立法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严格界定城管的执法范围,哪些领域城管可以执法,哪些领域专属于其他行政部门管理,城管不能进入。城管和其他部门的管理职能有交叉和冲突的执法领域应如何划定执法权限,不能形成“有利益就争着管、无利益就没人管”的局面。

  ●如果能够认定城管执法是行政执法的一个组成部分,立法就应赋予其法定的执法手段或者说是执法权。这种执法手段还应和城管的管理职能相对应,如调查权、罚款权在立法中是否予以设定?如果设定,其权限又该如何掌握?如何避免与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发生冲突和矛盾?在城管行使处罚权时,如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司法救济权?上述问题都是城管立法不容回避的问题,必须一一得到破解。

  新闻延伸

  “一味地靠‘驱赶’、‘封堵’,结果就是‘对抗’和‘冲突’,钱没有罚到几个,名声却搞得很坏,不值得的。”

  ——城管执法人员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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