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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执法工作分别由工商总局发改委和商务部执行
发布时间:2009-03-23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今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说,反垄断的执法分别由工商总局、发改委和商务部来执行,为了协调执法,成立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并不具体进行执法方面的操作。

  有网友问,根据《反垄断法》成立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职能是什么?为什么设立这样一个委员会?

  尚明说,《反垄断法》的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它的功能就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一共有五项:一是研究、拟定有关竞争政策;二是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三是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因为反垄断机构是三个,所以要有机构进行协调;四是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五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根据这些规定国务院成立了反垄断委员会,委员会工作规则现在也已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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