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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众议院重提涉及反规避调查期限的执行法案
发布时间:2013-04-22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2013年4月9日,以众议员Billy Long牵头的美国国会36位众议员向国会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再次提交了一份涉及打击规避反倾销/反补贴税调查期限的执行法案(H.R.1440)。法案内容主要涉及相关的程序性事项,包括对规避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的行为提出调查申请的程序,以及该执行法案对加拿大及墨西哥的适用问题。根据该法案,在一般情况下,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局长在收到申请后的10天内应启动调查;在调查启动后的90天内作出初裁,在法定例外情形下可延期,但不得超过45天;初裁裁决作出后的120天内应作出终裁,在法定例外情形下可延期,但不得超过60天。此外,执行法案内容还涉及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人员的分配问题,并规定自2015年起,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局长应在每年的2月28日之前向有关国会委员会提交一份年度报告,内容涉及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根据《1930年关税法》第516B节,禁止规避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商品的入境情况。 2013年初,美国国会众议员波斯塔尼(Charles Boustany)(路易斯安那州共和党议员)重新提起了打击规避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法案。该法案建议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内设立贸易救济法执法部门,以便及时发现并阻止规避贸易救济的行为。但2013年初提议的法案内容并未将重点放在硬性的期限规定问题上,而是指示海关和边境保护局通知有关程序中涉及的利害关系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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